事业单位合同制的具有哪些工作性质?
正式编制的合同制:极其稳定,享受单位更多福利,基本不犯大错误,不被辞退。而且一般单位无权辞退,必须由上级单位决定。工资由当地人事劳动局计算。单位决定不了工资。
除了编制,还分为长期和短期合同制。一般待遇都不如正式编制,而且差别大,福利也不如正式编制。一般单位领导可以直接和他解约。工资基本上是单位报上级后决定的,普遍偏低。
当然也有例外。一些没有配备人员的就业人员,可能需求很大,供不应求,可能很严峻,也可能待遇很好,但这种情况很少。
临时合同制:其实就是短期编制,随时可以辞职,有的甚至不需要签合同。待遇更差,很少享受单位的福利。
事业单位合同制与编制是一样的吗?
不一样。
区别:
1、编制:合同工属于临时招聘性质的,不占用编制,单位对是否继续签约有绝对决定权;在编即上报人事局备案,占用编制名额,单位不能独自决定人员去留,需报人事局审批,即相当于说是过去的铁饭碗。
2、福利: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据合同中商定的条款确定,只要合同没变则待遇不变,受法律所约束;在编人员福利待遇由单位拟定后报人事局审批,遇政策调整可相应作出调整,一般包括“一金三险”,即住房公积金、养老保险,医疗保险,失业保险,具体交多少由国家规定。另根据各单位自己的情况有一些节假日补助之类的,这就的看单位效益了
编制就是在编员工,指单位的正式员工,享受正式员工待遇,岗级也相应外包较高。